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是明確發包人與勘察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,保障勘察工作順利進行的基礎法律文件。一份內容完備、權責清晰的勘察合同,對于控制項目風險、保障工程質量和進度至關重要。本文將結合常見的合同框架,對其核心條款與實踐要點進行解析。
一、 合同雙方與工程概況
此部分需明確發包人(委托人)和勘察人(受托人)的完整名稱、住所地、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,確保主體適格。工程概況則應清晰載明工程名稱、建設地點、規模、特征、勘察階段(如初步勘察、詳細勘察)以及發包人提供的文件資料清單。明確的項目范圍和依據是后續工作的起點。
二、 勘察范圍、內容、技術要求與工期
這是合同的核心技術條款。雙方應詳細約定勘察工作的具體范圍、需執行的勘察項目(如測量、勘探、測試、分析評價等)、提交的成果文件(勘察報告、圖表等)及其深度要求。技術要求需符合國家現行強制性標準與規范。工期應明確日歷天數,并約定開工、延期及暫停勘察的條件與程序。
三、 勘察費用、支付方式與變更
合同應明確勘察費用總額或計費方式(如按國家規定收費標準預算包干、按實際工作量結算等)。支付方式通常分階段進行,例如合同生效后支付一定比例的預付款,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后支付大部分款項,工程驗收后結清尾款。對于因工作量變化、標準調整或發包人要求變更導致的費用與工期調整,應約定處理原則和確認程序。
四、 雙方權利義務
五、 勘察成果的提交與驗收
合同需約定提交成果文件的份數、時間。驗收條款應明確驗收的標準(符合合同約定及國家規范)、程序、期限以及驗收不合格的處理方式(如限期免費補充勘察或修改,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)。
六、 違約責任
這是風險控制的關鍵部分。應針對雙方可能的主要違約情形設定明確的違約責任。例如:發包人逾期支付費用的違約金;因發包人提供資料錯誤或未提供條件造成勘察返工、停工、窩工的損失承擔;勘察人成果質量不合格的損失賠償及責任;勘察人逾期交付成果的違約金等。違約金比例或計算方法應在合理范圍內明確約定。
七、 爭議解決與其他條款
爭議解決方式(協商、仲裁或訴訟)及管轄地需明確約定。合同通常還包括保密條款、知識產權歸屬(勘察成果的知識產權一般歸勘察人所有,發包人可在本項目范圍內使用)、不可抗力、通知與送達、合同生效與終止、份數等通用條款。
實踐要點提示:
簽訂建設工程勘察合雙方應秉持審慎原則,充分溝通,將合作預期以嚴謹、清晰的條款固定下來,為項目的順利實施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。
如若轉載,請注明出處:http://www.zhubo100.cn/product/32.html
更新時間:2026-01-15 07:42:54
PRODUCT